5月13日,学院召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专题会议。院长陈立婧、副院长费国强出席会议,院办、后勤处、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科研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陈立婧指出,践行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学院要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融入师生日常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低碳发展理念,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在制度建设、节能降耗、宣传教育、科研教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全员绿色低碳发展的共识,积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校。

会议还分析了绿色校园创建评价标准、生态文明示范校创建评价标准有关条款,对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举措。
